kyourakushugi
无名小卒

[] 处女情节与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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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欲,审美欲,占有欲,情欲,都是各种的或心里或生理上的需求,在所谓的"爱"里很多人心里上都包含了这样的需求,也可以叫做欲望.当然爱里还不只包含这些.
  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人的某些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产生更高级的需求,如满足了维持生命的食物这项基本生理需要后,就会产生需要安全感的需要.当前一种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后,就越发的会显现出因前一种需求的达成而产生的新的一层,更高一层的需求.(在此不做赘述,详细可以参看第4章人类动机理论)
  男性的处女情节也是可以套用这一理论,甚至连情感里也有此种欲求的存在.当男性追一女子并轻易于她身上得到性的满足,觉得不满于此后,多数人自然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比如审美需求等.(在此我认为性只是最底层的需求.)审美欲的不能满足而慢慢展现越来越多的不合直到最后关系破裂的情况等.如现实中可以看到的男性因更具魅力的女性在所处环境里的出现而抛弃原伴侣追求新欢等.当然此类情况的发生不一定就是因为审美需求的缘故.
  如果是基于以上欲求的不满足,其中一方抛弃令一方,那之前一定有一方在所追求或追求者对象身上没有达到自己审美欲的预期值,有将就的成分.现实中因类似缘故分手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其它的欲求一样处女情节的存在是不难明白的.占有欲是一种心里的需求,是人就都会有.不过在男性而言其表现得更为于女性突出而已而.在人的需求里如若其他需求已经得到满足或大部分满足就会被轻视掉,.时间一久人们往往就会觉得自已经满足的欲求是理所当然的应该的,而因这一未得到满足的需求就会被夸大.甚至会发展到将其他需求都贬低的地步.多数人的爱都是要讲条件的,能够满足得越多它就越有价值,相应的也就越被人珍惜.人通常都是很在意平等的.在处女情节问题上特别是处男群体对于女方不是处女的问题更是难以平衡自己心态.得不到的越显得有价值.而完全不在意自己性伴侣是否为处女的男性群体,通常都是已经满足了那一方面需求而自然趋于淡化的.
  如一个吃饱的人有食欲,或者一个装满的瓶子有空隙.如果我们的兴趣仅在于什么东西实际上正在促动我们,而不在于什么东西已经,将要或者可能促动我们,那么,一个满足了的需要就不是促动因素.因此可以断定,处女情节方面欲求达成度低的就会显得很在意,而有过越多性伴侣的人则这方面越显宽容.在不强调个例特例情况下,常态的男性群体是可以通过占有过的心里来得到满足与平衡的通常都是如此!
  多数人都是不能做到无私的,占有欲是私欲,它是错是对看的人立场不同评论也就不同.因为是人类弄出来的,自然逃离不了以人为衡量尺度的框架.
  我并不反对女性在何时何地去行使满足自己需求的任何权力,我只愿相信也尊重自由意志.但是同时我也不会轻易丢弃满足自己的占有欲的需求让自己利益受损而妥协.我想需求的被剥夺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基于人权的平等尊重女性的自由选择,但同时也别想要男性对女性所做的全盘接受.这就确立了这是2个立场的对立,只有妥协与不妥协的选择.通常越是懂得付出的人越容易妥协,当然这样的人通常也被称为好人,不过却是极少的一部分人.试问有多少人能只基于情欲牺牲掉其他的欲求而满足呢?人择偶时还不是要看各方面的标准能够与自己预期值的达标程度么,越能达到标准或超越则越能满足欲求的需要.而处女情节这种欲不见得比择偶标准这些欲求低级多少.当然很多人由于愤怒或偏激的主观意识蒙蔽双眼,根本看不到这些或看到这些也不会承认.例如女人不能满足一个男人的占有欲,当然法律没有规定她有这样的义务,但她也不见得就有理了.

  这贴并不谈论非处有错还是一些男性群体有错,而是证明占有欲是存在的,是实在的.至少是人类经过进化到现在所产生的,不管这个欲求对错与否,至少还有很多人无法对这视而不见,那就不得不提.除非它真的消灭了.它以后会否消灭我无力探知,但至少它现在是存在的是必然的.我不认为占有欲可耻,而且我会尽自己能力去满足它的.只能活一次的人生自己需要并能够达成的当然谁都会尽量去达成.如同女性在择偶时会表现出的对方是否形象好,经济件好等等的需求,我们要承认任何欲求是人性的一部分,何况占有欲在很多时候都没有被定为非常糟糕或消沉的.至少它是合法的!任何否定人性的话语都是无力的.坚持的人仍然在那坚持,埋怨的仍然在埋怨,事实就是事实.无论说得多么动听的虚假的话语,都是互弄不了人的.这是2个对立的面.一些因自己欲求不满而发牢骚引起别人不满的男性群体不见得自己有多高尚,没有人挨批会心里舒服的.女性也好男性也罢,任何人都有追求认为是对的对你有益或有意义的事物的权力.同时也要知道在你所做某些事之后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那时的结果也是不由得人自己选择的了.

  不过我们不能对人要求太高,因为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要求了也没人会理睬遵守的.有法制约束的尚且如此何况这.人通常都会想要得到更多.我个人评价任何人的好坏当然不会看对方的性操守.但是如果对方是要作为恋人的话,我就不得不把刚才提到的欲求参合到里面去了.因为这是和自己利益有关的了!请不要认为对其它人的行径不予评论是冷漠,至少这种所谓的冷漠比一些自认为理想的想当然的观念更能够让人们相处和谐一点,少些口水战!不过我这又何尝不是想当然的说法.现实中当事人往往都是不能作出理性公正的判断的,因为人是有情感的,于己不利或看不爽的谁都有可能失去理智,冒出几句恶言相向的话来...
  我只相信自由意志,其实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1楼
发帖时间:2007-05-06 04:16:23   |   回复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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