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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小卒

[] 山东:计生绝育首选女性是对妇女公然的“强女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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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采访中得知,山东省许多县市在今春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中,几乎采取了如此统一的模式:凡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无论是否合法,均强制“绝育”,而且一律首选女方,只有检查出女方确有毛病不适宜结扎的,方才对男方下刀。

  诚然,在人类繁衍的工作中,我们的姐妹们承受着极为重要而繁重的不可替代的角色。从这个角度来说,结扎的手术首选她们,似乎无可争议。这样,即使她们不幸被强女千了,计生部门的人仍可高枕无忧,而且亦可断绝了部分求子心切者借腹育子等等不可忽视的小聪明带给计生部门的烦恼。这一招确实很聪明很绝的。对此我们无比的佩服!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首选男扎,不是一样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吗?那为什么不采取呢?对此,我们局外人无法想象,只能说,或者政策的制定者是男人——当然了,当代中国绝大多数部门的一把手都是男性,制定政策时,稍稍地对自己的一性同胞偏那么一下心,也情有可原;或者计生部门认为在推动超生大军繁衍的功业中,某些女性起了主要的、领军式的作用,故计生部门的衮衮诸公们恨之入骨,遂出此决策惩戒之?

  有一点生殖生理知识的人也许知道,男子绝育手术,简单,快速,对男子的伤害可以到了忽略不计的程度,而女扎则不同了,不仅手术繁琐,而且对女性的伤害也深,伤口会长留伤疤,对女性身体的美观十分不雅,何况她们多是在生育不久之后就接受如此手术,十月怀胎,艰难生产,她们已经为此付出太多了,如今再这么强制着割她们一刀,于情于理于法何忍?

  那么他们为什么还定要这么做呢?

  更何况计生系统中有着十分庞大的“半边天”队伍,她们咋就不为自己的一性同胞争一言呢?

  我无法为他们找出说服我自己的理由,我只能说,这是他们在以党和政府的名义实施的对广大妇女公然的强女千!

  不知他们能否找的出理由公布之?

  当然,别跟我说该省出台了什么文件,制定了什么法规来保障夫妇选择避孕的知情权、避孕措施的选择权什么的。地球人都知道,这根本没用!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多着呢,有几个管得了计生工作中种种的违法违纪事实呢?连国家计生委主任都对外国记者说,我国计划生育都是自愿的,他们没有强迫。我知道这位领导是为我们中国争光,自觉的处处维护党和国家、民族的光辉形象,可是,这样的话,别传回国内啊!照此公理论,奴隶时代的奴隶都是自愿做奴隶,贫穷的人甘愿贫穷,富豪是门口怎么堵也堵不住的富豪,他当领导也是自愿的,绝不是“党的培养,人民的信任。”哈哈哈!

  也不要责怪她们为何忍气吞声,活该受此罪。在当下的中国,有哪一个人敢对当今这头号国策说三道四?

  呜呼!国之如此,夫何言哉!
#1楼
发帖时间:2009-03-30 13:58:54   |   回复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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