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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百乐门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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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冤(受人之托)-->又过几天,班主任老师程昌菊叫我到学校去解决。我到学校后,凶手父亲不来,我全然不知是虎狼主任的缓兵之计:临时抢夺老师处理权。过了一会儿,程老师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说:“凶手父亲去找吴主任说去了。”我不知已上当,还愚蠢地说:“小娃儿无心之过,只要医好了适当补偿就行了.”早知今日,当初真该去吴主任那儿,看凶手父亲是否在场;不管在场与否,也该讨论一下如何善后;从后来情况看,也许好不了多少.因为虎狼主任与凶手方是一伙的。当时揭穿了虎狼主任的缓兵之计,又会生歹毒二计。程老师由于害怕得罪起上级领导——虎狼主任,再也没有指责凶手方。叫我来时,说是程老师解决。接电话后.又对我说“现在这事是吴主任在管”,言谈之间,尽是不着边际的安慰之词。隐晦深深,模棱两可,我也深感程老师爱莫能助之仁心侠肠,只得谢谢老师的关心.同时也反衬出歹毒的虎狼主任,凶焰万丈;为人师表、的老师为了饭碗的平安,竟不敢伸张正义,仗义执言。当然,谁也责怪不了老师,因为“人生在世间,为的是吃穿”,谁不想平平安安地吃穿一辈子? 手足无措,心如火燎,时日姗姗,真相渐白,凶横奸诈,如狼似虎的渎职主任渐渐露出了本面目;我再次到学校找渎职主任说:“凶手方不给钱医治,主要责任方校方是否该垫付医药费?”渎职主任说“我叫凶手方今晚给你送钱来”。傍晚,凶手父亲来后,我就遵循渎职主任说的,一手给发票,一手索要钱,还并未涉及车费、误工费等。凶手父亲自恃渎职主任为其撑腰,要我俩父女一起到学校解决后再给钱.我说“病人未痊愈,我一人随同你到学校去解决”,凶手父亲不允,说:“我拿锤子个钱,走着瞧,吴主任在“高新区”占人,你把“高新区”告倒了就得钱。” 4月4日,过了15天了,同学们见到渎职主任一伙如此目无法纪,凶横之极,才劝我女儿去法医鉴定,以留依据。又过了几天,双方第一次到学校与渎职主任一起,三方解决此事.当初凶手父亲的传话及后来到医院医生也如此说“在家静养几天(由于没住院)”。被凶横奸诈的渎职主任在学校散布成“到处都走得”,言下之意是装病。渎职主任对我也如此说。难道法医的鉴定文件错了么?几十个同学、老师的眼睛也看错了吗?悔不该当初以君子之心待小人.当初真该听老师的忠告,到医院去根据伤情住院治疗,一念之差,掉入了渎职主任一伙的圈套、陷阱!渎职主任对我说:“你娃儿到处都走得,几百千把块就算了!” 由于我们当时没有去医院 ,老师看我们挺好说话的,是让人之人,曾提醒我女儿要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特别要注意毁容后遗等问题.后来渎职主任出面老师就不敢说话了,我把这个方面说了,并加上凶手要不了了之,不给钱,我才去请律师、法医鉴定,这是因为凶手方不给钱,才结的果。这费用该起因方给(律师收了钱才说,此事他们只能到学校调解,上法庭多用钱,不划算,最后法院还要尊重教育单位的意图,倒吃亏。)我大概说了几样费用,渎职主任说多了:“我们学校又不是 ![]() 一.上课时在课堂上发生伤害事件是否该校方负主要责任? 二.凶手不先行给医药费是否该校方垫付? 三.老师责令凶手停课,并给足各项费用,渎职主任强夺老师处理权,停课两天,就收回停课责令,袒护凶手是否渎职? 四.渎职主任因为有权,就能纵容其“恩师”辱骂老师吗? 五.我4月21日给重庆市教委发电子邮件,4月28日“高新区”教育局来电话询问我,为什么不在同学间调查?为什么不将渎职虎狼回避解决此事?难道就这样将渎职虎狼包庇过关? 六.新陶瓷茶杯被重力破碎,自然头部疼痛\晕,耽误十来天的学习,又因为 虎狼主任专横跋涉而影响学习,这高考的损失不由虎狼主任担当吗?这“高新区”学校就这样让渎职虎狼变成坑害学生的陷阱、火坑了吗? 我希望“高新区”教育局消除渎职虎狼在老师学生之间的恶劣影响,现在同学们毕业了,他(她)们不在社会上说“高新区”学校是流氓诈骗团伙办的学校吗?就象山西的黑砖厂一样。 五月初见报记载最高检察院当前“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渎职虎狼” 。我翘首以望,白天晚上都在梦想最高检察院的神力,就象蒲松龄看见的“金甲天神”一样,能穿透地方保护势力的迷雾,将渎职虎狼消灭干净也梦想重庆市政府领导,将“高新区”教育局及渎职主任回避,直接向学校老师同学调查取证,以去掉这重庆形象的“白璧之瑕”;也梦想新闻媒体能证明是我“诬陷”“诽谤”“高新区”学校,诋毁重庆形象,还是对方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但愿美梦成真!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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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12-09 22: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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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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